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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0

各设区市畜牧(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为加强兽药监管工作,规范兽药行业,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报》(农医发〔2011〕32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报》(农医发〔2011〕31号)、《关于发布2011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1〕30号)等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查处,对上述文件涉及到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立案进行查处,将查处情况报我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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