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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推荐2011年度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724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级畜牧兽医事企业单位:

2011年,在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畜牧业倍增工程规划,以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生猪、奶牛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产业,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省畜牧兽医工作健康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在畜牧兽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11年度在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牧统计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含奶站监管和饲料、兽药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先进集体从省、市、县畜牧兽医单位中评选产生。先进个人为直接从事实际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工作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及时到位,全面完成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出色完成了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牧统计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含奶站监管,“瘦肉精”、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3、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

2、热爱畜牧兽医事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畜牧兽医工作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过硬,作风扎实。

3、在畜牧兽医专项工作中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建议,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三、推荐名额

本次拟表彰2011年度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先进集体30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6个,县级23个;先进个人45名。表彰奶站监管先进集体15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11个;先进个人40名。表彰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先进集体2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5个,县级19个;先进个人35名。表彰“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先进集体25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6个,县级17个;先进个人34名。表彰畜牧统计监测先进集体6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4个;先进个人33名。表彰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进集体1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3个;先进个人4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牵头单位。2011年度全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奶站监管、畜牧统计监测、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局畜牧处牵头负责;“瘦肉精”、兽药专项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局医政与药政处牵头负责。

二推荐程序。省级和市级先进集体由有关省级单位和市级畜牧兽医(农业)局自荐,各牵头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省畜牧兽医局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审定;县级先进集体由各市、县(区)按分配名额组织申报,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畜牧兽医局审定。先进个人由申报单位推荐,市级审核,省畜牧兽医局审定。

三表彰奖励。省畜牧兽医局对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审核,并按分配名额向我局推荐。

2、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陕西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附件3),并于2012年2月13日前报省畜牧兽医有关处室。

3、畜牧统计监测先进个人必须为已在省级备案,且承担畜牧统计监测工作一年以上的统计人员,如不符合条件,不予表彰。

局畜牧处联系人:王鹏飞 电话:029-87344000

局医政与药政处联系人:潘康锁 电话:029-87317266

附件:1、2011年度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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