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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认真贯彻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9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22

为严明记录,保证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职责落实到位,树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青岛市局《关于印发<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简称《禁令》)要求,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充分认识实施《禁令》的意义,采用“四步走”策略,扎实、稳妥的贯彻执行。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明确各级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常抓不懈。明确局、卫监所、动监站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将《禁令》要求与职能职责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切实落到实处。

2、统一印制《禁令》明白纸,广泛宣传。由卫监所统一印制《禁令》明白纸,发放张贴到养殖场(户)、收购贩运经纪人、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利用赶大集、走街头、送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的方式以及公示栏、媒体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禁令》。

3、制作《禁令》卡、制定落实《禁令》方案,认真落实。将《禁令》制作成随身携带的《禁令》卡,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卡,随时学习、随时提醒、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同时,制定落实《禁令》的具体方案,认真落实《禁令》,并要求各单位对照《禁令》开展自查整顿,从严治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建立长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将《禁令》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同时,公布《禁令》执行情况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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