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胶南王台开展“瘦肉精”及饲料清查收缴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7

为保证食品安全,继续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防止流散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产生新的危害,胶南市王台动物卫生与食品安全监督站认真贯彻《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1】9号)和青牧发【2012】2号文件的精神,在辖区内迅速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认识,由站长亲自指挥,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实施专项清查收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将专项清查的任务层层落实到位,在组织构架上保障 “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测,重点清查,全面排查,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对辖区内1家饲料生产企业、10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兽药经营企业外租的生产线、车间、仓库进行严格排除。二是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屠宰场(点)进行尿样抽样检测,并认真填写抽样记录。三是加大饲料产品抽检力度。四是对辖区内经纪人及贩运户的具体信息全部进行重新登记汇总,进行进一步核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养殖场(户)等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印发科学养殖宣传材料和瘦肉精禁用告知书到场到户,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开展监管人员集中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宣传方法,集中宣传该站监管工作、普及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的长效机制,构筑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防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分工职责,主动与公安、工信、食药监管等部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做好“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