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种畜禽和家畜配种质量,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建立起种畜禽质量诚信的长效机制,促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莱西市畜牧兽医局与全市27家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2012年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质量诚信承诺书。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二、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及其遗传材料均为通过国家审定、鉴定的品种,不生产经营假、劣种畜禽及其遗传材料。经营、使用的奶牛、肉牛精液全部为市奶牛良种繁育推广中心统一引进推广的良种精液。
四、凭《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禽系谱证明、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种畜禽。
五、重质量、讲诚信、守承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