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了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了西安世园会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促进了我省畜牧业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市区签订的《陕西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拟对在2011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为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有关业务工作,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3、根据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动物防疫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实行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举报核查制度。
4、全面完成全年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无重大动物疫情区域性流行,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率、抗体监测水平、牲畜挂标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5、辖区内规模畜禽饲养场、畜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监管率达到100%;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动物屠宰检疫率和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奶牛布病、结核检疫检测率达到100%;对检疫中发现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6、布病、结核、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检出率下降或有效控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能够认真学习和模范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2、热爱动物防疫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熟练、独立地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3、经常深入动物防疫工作第一线,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典型。
二、表彰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从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动物卫生监管人员、疫病监测诊断和直接从事免疫、防治等工作的技术服务人员。
二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全省拟表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市区5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进集体30个,其中各市2个(至少1个必须是县或县以下动物防疫机构)、杨凌示范区1个,省级2个,国家疫情测报站3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4个。
2.先进个人:全省拟表彰先进个人130名,各市、区、县各1人,省级12人(其中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5人,局机关2人)。
三、申报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以一线工作单位和个人为主。各地应根据先进集体和个人指标、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选出2011年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各市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统一上报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审定。
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市区由各市区自荐,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春秋防疫考核、监督检查、防疫举报及日常工作审定。国家疫情测报站、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先进集体分别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力求通过这次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动物防疫工作者的积极性。
2、各市区统一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申报表于2月10日前报送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审定。
联系人:赵永攀
电话:029-87335754 传真:029-87320374
附件:1.陕西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陕西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