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31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组对陕西省兽药监测所进行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检和扩项评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魏恒星、省农业厅总农艺师白杰、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杨黎旭、省农业产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日成等出席评审会议。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评审组以《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省兽药监测所申请评审的能力范围为依据,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档案、理论考试、现场提问、现场试验等形式,对省兽药监测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环境设施、质量体系文件、检验记录、人员档案等19要素75条118项进行逐项评审。
经过3天的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省兽药监测所为独立法人实验室,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措施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仪器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能满足申请认证的检测参数的要求,新版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检测工作需要,运行有效;检验人员具有与其承担任务所需的相应技术知识和经验,检验报告审批符合程序规定;并确认其检测能力为兽用化学药与抗生素、兽用中药材及中药成方制剂等2类计2284个药品及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测定计29个参数/项目。根据最终评审结果,专家组认为省兽药监测所实验室基本符合计量认证复评审要求。
据了解,此次评审的顺利通过是省兽药监测所继1993年以来第五次连续通过资质认定和复评审,是对其实验室能力水平提高的进一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