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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对元旦春节期间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部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34

为进一步做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消除饲料和生鲜乳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日,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转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1〕48号),并就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畜牧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农业部办公厅通知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按照明电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环节,明确责任主体,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认真查找饲料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和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做到来源明确、检测到位、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防止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和“地沟油”等流入饲料生产环节。继续深入推进饲料、养殖、牲畜收购贩运和屠宰检疫等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确认,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大生鲜乳生产和运输环节的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行为。要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要求,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购秩序,构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饲料及生鲜乳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地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瘦肉精”、三聚氰胺、地沟油等风险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者和奶站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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