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对畜禽水产养殖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监督抽检,全区没有发现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对全区规模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进行100%全覆盖检查,三聚氰胺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全年没有发生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奶畜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广西生鲜乳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与2010年相比,广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有较大改善。一是生鲜乳收购站基础设施更完善,许多生鲜乳收购站按照标准进行了改造和补充完善;二是检测设备更先进,质量检测有保障,如皇氏公司下属的收奶站配备了乳成分快速检测仪,几秒钟内可检测出10多种主要成分;三是人员素质、操作规范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四是基本建立健全了生鲜乳购销台账制度、收奶记录制度、清洗消毒制度、生鲜乳质量检验制度,有效保证了生鲜乳质量安全。
根据农业部“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广西扎实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落实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加大监督抽检的力度,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区开展检疫与检测同步的市、县达到100%,市一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的也达到100%。全区共发放31万多份宣传材料,与所有规模养殖户、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不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品的责任书14.9万份。派出154个督查组次,出动执法人员4.94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6万家次,抽检生猪尿样6.25万份次。
在专项治理的同时,广西积极探索建设长效机制。一是推行兽药GSP条码管理,逐步实行兽药GSP电子台账,对经营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目前已在3市5县试点运行。二是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不按要求履行其职责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得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在项目申报上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在条件成熟的一些龙头企业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试点,目前已有4家龙头企业共投资1500万元进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计划2012年全部建成。
自治区水产畜牧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着力规范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档案、案件查处档案等;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再培训,提高政策理论和实际处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开展投入品全程监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