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全面启动了动物防疫地方立法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已列为市人大2012年审议项目。在前期工作中,结合调研情况及工作情况,我们拟写了《关于在重庆市动物防疫地方立法中拟予解决问题的说明》和《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初稿),但目前内容还不够成熟,论证还不够严密,覆盖还不够全面。
为此,在2012年1月8—10日举行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动物疫病控制工作会议期间,我们将下发正式的调查问卷及召开多次研讨会。请各区县(自治县)务必在参会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讨论,提前形成相关意见建议,带着问题和思路来参加问卷调查和研讨会。
《关于在重庆市动物防疫地方立法中拟予解决问题的说明》和《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初稿)已上传到qq群“重庆动监网”(群号:85393929)群共享版块,请安排管理员及时查收。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9133785,89133789;联系人:聂明建;刘馨靖)。
重庆市动物防疫地方立法起草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