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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畜禽检疫收费标准降3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6

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昨天公布“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猪、牛、羊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检疫人员要规范检疫操作,严禁不检疫也收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开具和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收费;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动物产品进行采样、留验、抽检,不得重复检疫收费;对饭店、餐饮等单位和个人消费的动物产品不得收取检疫费。

同时,有关单位为养殖、屠宰企业和个人提供消毒、屠宰点代宰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原则,坚决纠正各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

此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猪、牛、羊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由原来从率征收改为按定额征收,并大幅度降低检疫收费标准。猪、牛、羊、犬、鸡、鸭等家畜、家禽的检疫收费标准降幅都在30%以上。为鼓励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对成批出栏和规模屠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更为优惠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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