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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兽医工作考核的通知苏农办牧〔2011〕7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6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433

各市农委:

为全面检查考核《2011年度江苏省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进一步做好全省动物防疫工作,决定对2011年度全省兽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2011年度江苏省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2011年度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江苏省2011年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重点考核各地动物防疫的组织保障、免疫、监测、应急管理、检疫、监督、医政管理及重要专项活动等工作。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等方式,对市、县、乡三级进行分类分项检查。

一听取汇报。在被查市、县召开座谈会,了解关于兽医工作部署和措施、存在问题和建议、当前动物防疫态势等情况。

二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文件、记录、案卷、证章及标志、音像等,及其它需考核的有关材料。包括市、县、乡级签订的责任状,落实防疫经费及免疫注射费的有关文件及到位情况(以有效的财务票据为准),免疫、监测、应急管理、检疫、监督、医政管理及重要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的相关文件、会议材料、工作方案、记录等资料。

三随机抽样检查。每市抽查2个县,每县随机抽查2个农业乡镇,每乡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抽查10个养殖场(户)。要求对被查饲养户饲养的所有畜禽进行检查。被查县随机抽查1个奶牛养殖场、1个规模猪场、1个规模养禽场、1个活禽交易市场、1个活畜交易市场或屠宰场、1个有肉类产品交易的农贸市场、1个动物诊疗机构、1个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被查乡随机核查2名村级防疫员。随机抽查被查市、县实验室监测记录。

四现场采样监测。对被查养殖场(户)饲养的畜禽进行随机抽血采样,进行免疫抗体监测,所采样品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检测(具体采样要求另行制定)。

五评分办法。依据《2011年度全省兽医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逐项打分。各市、县得分计算方式为:市总分=市级工作得分+县均分(2县得分之和/2);县总分=县级工作得分+乡均分(2乡得分之和/2)。

三、检查时间及有关要求

12月26-31日开展检查。请每市选派3人参加,处、站(中心)、所各1人,其中1名应为处、站(中心)、所主要负责人。省里将各市人员组成检查组,同时为每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市的联络协调工作。每组负责1个市的检查考核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请各市参加检查考核人员于12月26日上午在京西宾馆报到,26日下午1:00统一考核内容、方法、标准等,会后各组分赴各市。检查结束后,请参加检查考核全体人员12月30日下午返回南京,31日上午各组汇报考核检查工作情况。各检查考核组完成考核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考核结果、主要业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并填写考核评分表,注明扣分原因,由考核组组长及成员分别签字后报省农委防控办。根据考核项目评分及考核组的总结报告,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结果通报全省。请各市于12月19日前将参检人员名单(回执)报我委防控办。联系人:省农委防控办,郝桂兰,025-86263942、86263644(传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王小军,025-86263353;省动物疫控中心,任雪枫,025-8626365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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