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2011年,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积极履行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为表扬先进,我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先进单位在各市及县(市、区)兽医管理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评选;先进个人在各市及县(市、区)兽医管理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在岗人员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50名。各市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2、全面落实《江苏省动物防疫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监测,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免疫档案健全率达100%,耳标佩戴率100%。
3、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补助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认真组织开展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能力活动,完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资金及物资;建立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能迅速组织核查并及时按程序上报。
5、按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结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2、工作能力强,潜心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技术规范和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3、乐于奉献,在履行好公益性职能的同时,全心全意为广大养殖场户服务,在动物免疫、检疫、监测、应急处置、防疫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要求
请各市农委认真组织做好本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鼓励向基层倾斜,市本级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均不得超过1个。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充实,事迹翔实,不少于1500字。以市为单位,请于12月30日将先进单位登记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一并报我委动物疫病防控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彬、任雪枫,电话:025-86263942、86263653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