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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抽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8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畜牧(农业)局:

按照《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将对2011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及重点

根据《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全面检查了解各市创建省级示范场的验收情况,并随机抽查部分通过市级验收的省级示范创建单位。重点查看创建内容是否达标、验收程序是否规范、评分是否严格标准、验收结果是否公示以及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相关内容。

二、抽查比例及时间

按照各市验收合格示范创建单位总数的30%进行抽查,全省共抽查21个示范创建单位,其中西安、咸阳、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各抽查2个,宝鸡、渭南各抽查3个,铜川、延安、杨凌各抽查1个。抽查时间定于12月中旬进行。

三、抽查分组

这次抽查共分五个组,分别由省畜牧局领导及省级专家组长带队,同时抽调部分市级专家组组长参加抽查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西安、咸阳组:

组长:张辉农

成员:童建军 任晓玲

2、杨凌、宝鸡组:

组长:刘收选

成员:原积友

3、汉中、安康组:

组长:郭庆宏

成员:庆麦玉 张金良

4、铜川、延安、榆林组:

组长:赵宏涛

成员:李思峰 岳国璋

5、渭南、商洛组:

组长:赵永华

成员:周忠喜 贾文孝

四、几点要求

1、本次抽查是检验各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组工作。

2、各抽查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抽查意见,于12月2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3、各抽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统一安排,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4、本次抽查所需车辆由各抽查组组长单位安排,参加抽查人员及司机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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