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畜牧(农业)局:
按照《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将对2011年通过市级验收的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及重点
根据《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全面检查了解各市创建省级示范场的验收情况,并随机抽查部分通过市级验收的省级示范创建单位。重点查看创建内容是否达标、验收程序是否规范、评分是否严格标准、验收结果是否公示以及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相关内容。
二、抽查比例及时间
按照各市验收合格示范创建单位总数的30%进行抽查,全省共抽查21个示范创建单位,其中西安、咸阳、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各抽查2个,宝鸡、渭南各抽查3个,铜川、延安、杨凌各抽查1个。抽查时间定于12月中旬进行。
三、抽查分组
这次抽查共分五个组,分别由省畜牧局领导及省级专家组长带队,同时抽调部分市级专家组组长参加抽查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西安、咸阳组:
组长:张辉农
成员:童建军 任晓玲
2、杨凌、宝鸡组:
组长:刘收选
成员:原积友
3、汉中、安康组:
组长:郭庆宏
成员:庆麦玉 张金良
4、铜川、延安、榆林组:
组长:赵宏涛
成员:李思峰 岳国璋
5、渭南、商洛组:
组长:赵永华
成员:周忠喜 贾文孝
四、几点要求
1、本次抽查是检验各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组工作。
2、各抽查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抽查意见,于12月2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3、各抽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统一安排,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4、本次抽查所需车辆由各抽查组组长单位安排,参加抽查人员及司机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