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2012年3月1日后,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兽药GSP规定的条件,对未达到兽药GSP规定条件的经营企业将坚决予以取缔。
为保障2011年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全面完成兽药GSP认证工作,规范兽药流通经营秩序,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安全,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以及培训指导。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兽药的合同、购进、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
目前,全市有24家兽药经营户通过了兽药GSP检查验收,其它经营企业现在正在积极准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造,接受检查验收,对不具备兽药GSP认证资质的,将予以取缔。
通过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规范我市兽药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提高了全市兽药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保障了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