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农业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11]1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农业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11]1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