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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基层:动物检疫员的二十四小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8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所谓检疫,是指法定机构的人员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的方法、标准和项目对法定的检疫对象实施规范操作并作出具体的检疫证书印迹,从而达到预防、控制和扑灭疫病目的行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天以食为安”,动物性食品安全,是指动物性食品中不含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疫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日益关注食品安全这-民生问题;70年代人们凭票吃肉,80年代人们呼吁吃瘦肉,90年代人们呼吁吃“放心肉”,进入2000年后,人们开始呼吁吃“安全肉”。从而显示出动物检疫员的责任重于泰山,他们的工作是动物和人类之间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承担着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免受人畜共患疾病伤害的责任。

在今天的走基层中,应邀走进这样一群普普通通的劳动者,他们就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放心肉”的把关人——动物检疫员。

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

该屠宰场总投资993万元,设计为年屠宰加工8万头生猪自动化屠宰生产线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SB/T10396-2005《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Ⅰ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要求和国家标准GB50317-2009《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Ⅲ级屠宰规模的规定设计施工,配备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城区污水处理厂;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惠民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经营。

片段一:(早班)

2011年11月9日,凌晨,当人们还在睡梦中,他们己在屠宰场检疫岗位上,只见他们已经穿好工作服,准备好检疫器具,站在生产线上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刚走到屠宰场的门口就有阵阵猪的嚎叫声,划破寂静的夜空,冲击着笔者的嗅觉和听觉。

据随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待宰的生猪必须在屠宰场待上二十四小时禁食禁水,让生猪有足够的时间排出体内废物,也让检疫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猪的身体状况,只有健康的生猪才可以进入屠宰车间。

随着工人们熟练地按生猪屠宰操作程序放血、烫毛等工艺操作,待生猪胴体挂在挂钩上后,与屠宰操作相对应的检疫屠宰过程中,检疫员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统一编号,分部位进行检验。依照动物检疫规范程序 (生猪宰后检疫的程序一般包括:头部检疫、皮肤检疫、内脏检疫、寄生虫检疫、肉尸检疫、复检盖印和签发检疫合格证明) 进行操作,随后还要对宰后检疫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宰后检疫合格的猪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章,签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于检疫不合格的病猪、残猪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剔除、高温、销毁及工业用等处理,在同步检验中若发现可疑病例还需要进行实验室确认,详细做好当天检疫结果记录档案,包括各个岗位的检疫情况,病猪的主要病变、诊断结果及处理情况,并保存所有资料。

经过近三个多小时的工作,完成了当天的生猪屠宰检疫,紧接着是监督屠宰场业主方开展加工车间、屠宰工具、栏圈、环境消毒工作;然而这只是他们年复一年的日常工作。

当检疫员早餐后转入检疫室常规值班,货主在进场前接受检查(门卫消毒池前),货主申报动物检疫,值班人员逐个逐头检查(回收《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证物相符且有效,经现场感官检查无异常时方可允许进入场内,在进栏圈时打上标记,若有证物不符或健康异常时,必须进入隔离观察室,待观察确认健康后依法实施补检,记载生猪档案及数据资料;根据食品安全法规规定,在生猪存栏中按10%比例随机进行尿液抽样,开展“瘦肉精”违禁物抽样监测,按照“一样三检”(检测盐酸克洛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统计,早班实施屠宰检验共38头,合格38头,完成进场检疫生猪2头,合格2头,(其中:回收产地检疫证明1份,补检1头)。

片段二:(中班)

中午11.40分,第二班检疫员上班,当班检疫员与接班检疫员现场清点存栏生猪数量、健康状况,双方确认签字;中班检疫操作与值班检疫相似,不时地进行待宰生猪临栏观察并做好记载;随着时间和工作的推移,在不知不觉中感到天色渐渐暗淡,秋冬季节出现日短夜长天气,下午六点时天已黑了,但上班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只有照常工作。

当班时间内,共实施进场检疫生猪21头,合格21头。

片段三:(晚班)

晚上七点四十分,夜班接班,再次进行清点、观察、登记办理交接手续,整理当天的检疫资料,根据动物健康状况核签准宰单,检疫员在睡觉前还必须再次临栏检查,若夜间有检疫申报者必须按程序接受货主申报;当班时间内,共实施进场检疫生猪44头,合格44头。

第二天早晨随屠宰场工人再次进入加工车间实施同步检疫,驻场夜班检疫员在完成当日屠宰加工后才能下班,周而复始。

据了解:龙舟坪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今年已屠宰加工生猪7253头,无害化处理20头,为市场供给放心肉近700吨。

片段四:(感慨)

动物检疫员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每个班8小时),放弃了与亲人团聚机会,打乱了节假日规律,远离城市喧嚣,面对货主的不理解,家人的抱怨,他们无怨无悔,坚守这份责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且任重道远……。

跟着这一天工作下来,笔者已经疲惫不堪,屠宰加工、检验的场景历历在目,那儿奇特的气味还在偶尔刺激着我们的感官,然而从事这项工作的检疫人员总是笑眯眯的说“习惯了”。

有一个信念让他们选择坚定,有一份操守让他们选择奉献,有一股力量让他们钟情于动物卫生事业,他们是动物产品进入老百姓餐桌前的最后一道关口的把关人,起早贪黑,敬业奉献,情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动物食品监督卫士“一夫当关”,才换来了市民餐桌上顿顿无忧的食品安全;通过以检促防、以防促控的工作——他们是畜牧产业发展的“护士”,做到依法执检、严格把关的程序标准——他们是动物食品安全的“卫士”;为你们感到自豪,向你们道-声辛苦了!

后记:

在走基层体验生活结束的时候,夜幕降临多时了,我们采访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向俊凤,他说:全县11乡镇共有动物防疫监督员8人,动物检疫员61人,协检员326人,承担全县十多万农户的检疫服务工作,在生猪屠宰加工环节上,全县所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执行24小时检疫值班制度,个别乡镇屠宰点实行24小时检疫申报制。全体检疫员依法从检,遵循检疫员工作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检疫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严把验证查物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消毒灭源关、产品质量关、产品监管追溯关和行风建设关,正是他们的披肝沥胆保安全,爱岗敬业促和谐,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成为可敬的人,带来的是感动,唤醒的是灵魂,催发的是动力。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任重道远不言而喻……。全体动物防疫监督员、检疫员从社会稳定、自然和谐、卫生安全、生产发展大局出发,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进-步规范防疫检疫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的执法队伍,全面树立健康养殖理念,唤醒健康养殖意识,更加注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效益,建立和健全法律保障、技术支撑、行政执法三大畜禽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切实保障畜禽健康养殖及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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