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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开展兽药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5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72

 为确保秋冬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顺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兽药坑农害农非法行为,保障畜产品治理安全,包头市动监所紧紧围绕进一步整顿规范兽药市场,保障包头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提高兽药质量这条主线,积极按照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以及包头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了兽药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对兽药市场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实效。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包头市动监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兽药打假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对兽药市场整顿和兽药打假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各旗县区动监所按时报送农资打假统计报表,对已发现的经营假劣兽药案件进行跟踪督办,一查到底。

2、加大对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兽药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普查,检查重点包括: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是否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无假、劣兽药产品,有无国家禁用兽药产品,以及有无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兽药产品;购进、销售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规范等。同时,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添加、销售人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促生长激素、性激素等禁用兽药和化合物行为,并做了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3、继续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按照自治区2011年兽药抽检计划,按时完成兽药抽检任务,并及时报送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4、加大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兽药局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督办单的要求,包头市动监所及时将督办单转发到相关旗县区动监所,要求他们进行全面检查。今年,包头市共收到督办单2个,涉及兽药品种9个批次,共上交罚没款6237.5元。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为营造“共同抵制假劣兽药,净化兽药市场”的良好舆论氛围,掀起兽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高潮,确保养殖户用上放心兽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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