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畜牧局召开全市“瘦肉精”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畜牧局第四次“瘦肉精”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并结合商丘市实际情况,对“瘦肉精”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要理顺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瘦肉精”监管工作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到尝到户。其次在监管工作中继续严把三关,抓好三个环节。养殖关严把投入品监管;出栏关认真做好“瘦肉精”与检疫同步检测,对出境生猪严格落实检疫员与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双签字制度;屠宰关要监督屠宰企业开展自检和进行监督抽检。同时加强养殖、生猪贩运、屠宰加工三个环节监管,不留死角,确保生猪质量安全。强化对养殖者、牲畜经纪人、基层出证检疫人员三个群体的教育,明确他们的主体责任。还要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对督导区域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督导人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还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从10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瘦肉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中,要让养殖者、牲畜经纪人、防检员、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人员明白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