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莱西姜山动监站强化瘦肉精监管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5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32

为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姜山动监站高度重视市局文件精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创新瘦肉精监管模式,取得了多年来瘦肉精零发生的好成果,保障了上市肉品质量及外调生猪安全。具体做法是:强化一个宣传、明确四个责任、落实四个到位、推行四个承诺,达到一个效果。

“强化一个宣传”即通过利用媒体宣传和采取在与发展畜牧业生产相关的重点区域刷写墙体标语、公示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法律、瘦肉精整治措施及成效,使广大畜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得到切实增强。

“明确四个责任”即一是明确动监站的全面监管责任;二是明确包片检疫员产地监管责任;三是明确动物防疫员的产地具体责任;四是明确动物检疫员的外调把关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落实四个到位”即一是领导落实到位。镇、村两级成立了以镇政府领导为组长,动监站职工为成员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责任目标落实到位。镇、村签定了瘦肉精目标责任书,并将瘦肉精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三是检测任务落实到位。按照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层层制定了瘦肉精检测计划;四是监督管理落实到位,实施出栏生猪瘦肉精检测与产地检疫同步和生猪屠宰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制度,养殖场(户)在生猪出栏前必须进行瘦肉精自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检测面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推行四个承诺”即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向畜牧局签订不使用、经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承诺书;村级防疫员向动监站签订做好辖区内养殖场瘦肉精监管承诺书;生猪经纪人向动监站签订不收购饲喂瘦肉精生猪承诺书;检疫员向畜牧局签订无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诺书,通过推行四个承诺强化了各个层面自律意识。

“达到一个效果”即通过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达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效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