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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完善《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送检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9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96

为了进一步规范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送检工作,做到样品及时、准确检测,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送检要求》,一是对样品采集、样品数量的要求按照农业部《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NY/T541-2002)进行。

二是对样品包装要求使用五层包装,对每层所用材料、规范、填充物以及排气、密闭、结实度、透明程度、大小适宜程度都作了详细的说明。

三是样品标识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按动物种类连续编号,畜按屠宰场、死亡病畜的顺序分号段编排;禽按种禽场、商品代饲养场户、活禽市场、野鸟的顺序分号段编排。

四是样品保存要注意条件和时效,运送过程尽量减少环节、节约时间,避免样品反复冻融。

五是样品交接按照流程填报接样单、采样单以及各种汇总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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