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无GSP认证不能卖兽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7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54

 昨天,在金华市区婺江西路一家兽药店内,一位家禽养殖户在购买兽药。记者从农业部门获悉,2012年3月1日起,全国实施兽药GSP认证,对未通过兽药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将予以取缔。目前,市本级有60多家兽药店,不少店主现正在对经营的场所与设施按GSP认证要求进行改造。GSP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过认证旨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