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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瘦肉精”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88

 河南“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滕州市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动物养殖生产、动物屠宰加工等各环节监管,“瘦肉精”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维护公共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滕州市及时召开“瘦肉精”防控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财政列支10万元专项经费,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加强源头排查,组织畜牧兽医、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瘦肉精”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整顿活动,开展专项检查22次,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134家。严格兽药生产经营监督,推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盐酸克伦特罗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入市场。加强动物养殖生产监管,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指导养殖场(户)科学防疫、安全用药。

  此外,滕州市还加强动物屠宰加工监管,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生猪来源、屠宰入市索票索证关口。在9月5日农业部开展的屠宰环节“瘦肉精”突击抽检活动中,滕州市4个生猪屠宰企业的150份样品全部检测为阴性。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照经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滕州市还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严查产品检疫合格证,杜绝收购未经检疫产品。严格对学校食堂、酒店、宾馆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528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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