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调查,全面掌握各类屠宰厂(场)的基本情况。
二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整合关闭屠宰厂(场)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核。
三是对未予换牌发证的108家机械化屠宰厂报请当地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并予以关闭;对已换牌发证的177家屠宰厂进行再次审查、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四是综合运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调整、防疫环保达标、消防检查等手段,整合压缩屠宰厂(场)。
五是在新的《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未出台前,一律不得审批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六是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屠宰厂(场)走整合重组、合股联营、合资共建的路子,助推屠宰企业做大做强;出台关闭补偿政策,对被关闭的屠宰厂(场)进行适当补偿;出台产业化政策,鼓励屠宰企业走产加销一体化之路,彻底改变以代宰为主的屠宰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