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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0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632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畜牧兽医(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紧急通见》(农办财〔2011〕133号)”精神,我省被列入核查数据与国家统计局数据相差较大的省份,要求立即安排做好复查工作。为切实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场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安排重点核查,确保核查数据的准确性

从各地上报的核查数据来看,长安区、高陵县、礼泉县、扶风县、凤翔县、耀州区、榆阳区、靖边县、定边县、佳 县、子洲县、绥德县、丹凤县等13个县区核查数据与2010年省统计局数据相差较大,请以上县所在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复核,对数据差距较大的县区重点核查。咸阳市、商洛市除核查上述县外,必须再核查1个县,杨凌示范区核查杨陵区,其他市每市核查2个县,每县核查2各乡镇,每个县乡镇核查2个村,每个村至少核查10户。核查工作要兼顾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核查数据请于10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重新上报,并说明核查数据差距偏大的原因。

二、积极配合农业部调查组和省调查组做好核查工作

近期,农业部将派出调查组赴相关省份进行抽查,省上也将组织对一些数据偏大的县区进行核实调查,一旦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查实存在瞒报、虚报核查数据行为,将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停拨或追回虚报县补贴资金。

三、收集报送能繁母猪存栏基础数据表

建立能繁母猪存栏基础数据平台,对于掌握母猪生产能力,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非常关键。县级能繁母猪补贴统计表(详见《实施方案》附表1)原始表务必在县级畜牧兽医部门保存备案,请各县区将附表1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由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汇齐后连同分县表于11月15日前以电子文件方式报送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9-87344000

邮箱地址:nytxmc@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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