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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全面部署兽药GSP实施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净化兽药市场,确保养殖环节用药安全,确保该县2012年3月1日前所有申报企业全面通过兽药GSP验收。9月22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全县实施兽药GSP推进会议,全县兽药监管人员、各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共8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进一步剖析实施兽药GSP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解读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三是传达市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动物药品行业协会相关文件;四是签收贯彻实施兽药GSP告知回执;五是布置我县实施兽药GSP具体工作。最后,县农委王斌副主任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兽药GSP实施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兽药GSP实施工作。规定凡2012年3月1日前未通过兽药GPS验收的企业,将退出兽药市场,不得继续从事兽药经营;二要抢抓机遇,保质保量完成兽药GSP验收前的准备。要求全县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相关规定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并明确10月底、12月底两个时间段进行验收,年内确保申报企业全面通过验收;三要开拓创新,全面构建兽药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要求有条件的企业率先申请安装可追溯系统软件,建立电子台帐,其他企业必须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可追溯体系;四要大力宣传,全面实施兽药产品集中审核登记备案。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向生产企业宣传兽药产品集中审核登记备案制度,年内确保进湖的所有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产品到盐城市动物药品行业协会进行集中审核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确保兽药产品质量,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建湖县农业委员会 赵云 许正元 颜廷州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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