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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1年动物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7

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提高人民群众肉品安全消费意识,强化管理相对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责任,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动物卫生监管的氛围,自2010年起每年在国庆节前一周统一组织开展动物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今年复杂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按照市委市府和市农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的要求,今年的全市动物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定于9月26日-10月1日。现将《重庆市2011年动物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重庆市2011年动物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市农委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重庆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动物产品安全,构建健康和谐重庆

二、活动目标

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到辖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管理相对人),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向人民群众宣传,切实提升民众的动物卫生安全责任意识,有效增强群众鉴别病害动物产品能力。对辖区内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动物产品安全宣传,扎实做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件,维护公共卫生和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动物防疫法律规章。以《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宣传内容,着力强化管理相对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牢固树立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普及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组织专家,编印相关的宣传资料,深入农贸市场、集体用肉单位以及动物产品加工、经营、贮藏等场所,宣传动物产品安全知识,落实管理相对人动物产品安全责任。并利用镇街赶集等机会搭台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动物产品安全意识,提升群众对病害动物产品鉴别能力。(各地可参照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网上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明白纸》、《肉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电子文档制作相应的宣传资料。)

三强调动物疫病防控意义。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的意义、方式和措施,特别是要加大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的通告》(简称市政府101号通告)、《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动物调运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强化动物调运监管,切实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四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对近年来查办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特别是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等典型案例予以整理,并通过设置展板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阐明法律后果,揭示社会危害,维护法制权威。

四、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10月1日。

五、活动形式

一直接宣讲。广泛发动辖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人员,深入各个场所和环节开展宣传工作。一是针对进集体用肉单位、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厂、动物产品贮藏、农贸市场、动物诊疗等重点场所,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宣讲、督查等方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律责任和义务。二是利用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村级防疫员接触群众面广,与广大群众熟悉的特点,将宣传资料发放到规模场及散养户。三是利用公路检查站,向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及有关人员发放宣传资料。

二集中宣传。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区县自行开展公共场所集中宣传,设点搭台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或在人群聚集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码头、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发传单、拉横幅、办专题墙报或展板。同时,还应组织邀请集体用肉单位、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场业主、贩运户等管理对象,召开动物卫生安全监管专题研讨会1次以上,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讨论研究动物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媒介推动。要充分利用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区县政府网和区县动监网以及电视台、报刊等媒体,采取刊发专栏、专题播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相关动物卫生安全知识。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动物产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国庆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动物产品安全宣传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措施。要将动物产品安全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一定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严格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宣传覆盖面和效果。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长效机制,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产品安全宣传、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

三及时分析,认真总结。活动期间,各地有好的做法和经验,应以上报简报或挂动物卫生监督网新闻信息等形式,及时将工作开展信息报送我所法规科、信息科。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在来年的宣传周活动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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