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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台方案要求各地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4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9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保障我省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方案》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市、县要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

要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各市、县政府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加大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坚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助80元,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落实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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