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畜牧兽医局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兽药、饲料产品备案登记销售制度。
该项制度主要是要求进入该辖区销售的兽药、饲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假冒伪劣产品。凡在辖区内销售的兽药、饲料产品必须提前到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登记备案,填写《兽药产品备案登记表》,《饲料产品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包括《兽药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兽药GMP认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及《兽药标签》、《兽药产品商品名批文》、《产品质量承诺书》等复印件及原件。 该项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兽药管理机构更加有效的强化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进入流通环节,保护广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已经受理兽药产品备案21个品种,饲料产品备案12个品种,共涉及到8个生产厂家,其它产品备案正在进行中,预计9月底前可完成全部兽药、饲料产品备案工作。今后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备案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放心兽药、饲料产品数据库,并向广大养殖户进行公布,逐步构建我市兽药饲料诚信经营制度和兽药饲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