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深入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兽药行动,此次行动除了对兽药经营市场和养殖场(户)不定期的巡查之外,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处理。
9月2日,接群众举报,即墨市田横镇黄龙庄村兰某无证经营兽药。市动监所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进行了检查。在兰某家平房内的柜台中摆放着“参康Ⅲ号”60桶。执法人员将违法经营的兽药予以登记保存,填好《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让当事人兰某签名,并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对现场检查全过程进行了拍照)。
畜牧执法人员下一步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无证经营户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