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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省级猪肉储备制 对养殖场户进行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31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0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建省级猪肉储备制,省财政紧急下拨资金2.03亿元,用于养能繁母猪补贴,又筹集1.18亿元,支持对瘦肉精等监测。

  据悉,为应对猪肉价格上涨,全面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对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切实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为此,省财政已紧急下拨资金2.03亿元。继续实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给予补贴,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养殖户参保积极性,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

  同时,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筹集资金1.18亿元,对省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瘦肉精、农药、兽药、饲料监测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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