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畜牧兽医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将于2011年8月正式全面启动。按照省、市认证工作要求,县畜牧兽医局决定,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认证工作,县局成立兽药GSP认证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兽药GSP认证验收工作。
一、 工作内容,各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工作重点:
1、 各乡、镇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由乡、镇综合站长负责,宣传兽药GSP认证工作重要性、协调企业与兽药GSP认证工作组的工作关系、保证此项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2、 确定参加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名称和数量。
3、 按照要求组织对各参加认证兽药经营企业的软硬件改造。一是牌匾、标牌等室内外改造内容要按照省、市畜牧兽医局要求统一标准,二是按照时间要求将参加认证兽药经营企业组织在一起,软件公司上门销售软件并进行现场演示和讲解软件的使用方法。
4、 核查兽药GSP认证不符合要求的兽药店兽医门诊按照省、市认证标准必须取缔或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办理认证手续准予经营。
5、 各兽药经营企业、兽医门诊2011年8月10---15日前,将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填写并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8月16日---28日县兽药GSP认证工作组进行验收。
二、 兽药GSP认证组织机构
组 长:刘国范
副组长:周佩东 于天元
动物卫生监督所:段宝林 徐雪松
畜牧兽医综合站站长7人
三、兽药GSP认证工作措施
1、 要求各乡镇站长认真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乡村兽药经营企业要挨家挨户通知到位。
2、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各兽药经营业户要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使经营业户认识此次认证工作的重要性。
3、 兽药GSP认证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合理布局、服务于民,为发展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起到准确的平台体系作用,使兽药经营达到明确可追溯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