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动物防疫效果,保障动物群体的健康,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了夏季动物疫苗的使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动物疫苗的统一组织、冷链运输和发放工作,对采购的疫苗名称、数量、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产品包装、储存温度、运输条件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严格按照动物生物制品保存条件保存,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过期、失效、丢弃现象发生,对过期、失效、变质的疫苗,报领导审批后集中销毁。
建立疫苗台帐,进行专帐管理,做到帐物相符,严禁买卖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确保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同时,要求各基层派出机构所实行专人负责疫苗管理,专库保存,专帐管理,实行层层签字制度和定期对帐制度,坚决杜绝疫苗浪费,保证疫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