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农业部、区、市级及《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渔牧发[2011]34号)要求,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8月12日上午,平乐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在本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 “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培训会。
各乡镇站负责人、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共50人接受了培训。会议由分管畜牧生产工作的副局长莫江主持。
培训会上局党组书记林柱清结合我县当前“瘦肉精”专项整治形势,回顾了河南“瘦肉精”案件,要求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地位作用。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抓好重点间题。二是抓好关键环节。三是抓好重点地区。四是抓好重点时节。
培训会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有关知识做了培训。重点讲解了“瘦肉精”的有关知识、平乐县加强“瘦肉精”检测监管的相关措施,使用“瘦肉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何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如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进行“瘦肉精”检测。规模养殖场的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等知识。
培训会结束后,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
参加此次会议的培训人员热情很高,对“瘦肉精”的危害和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纷纷表示愿意决不使用“瘦肉精”,今后一定要健康养殖。会议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平乐县水产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