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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出台文件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79

 

为进一步提高广安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今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将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全过程做到无缝连接,密切配合,监管到位。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质检部门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餐厅、酒店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打击收售加工病死动物及产品的“黑窝点”抗法行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监管经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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