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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连续8个月整治“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8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34

即日起,北京将专项整治“瘦肉精”,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快餐店、各类集体食堂包括学校及幼儿园等,将进行逐一排查。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如违规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部门。

市卫生局表示,即日起至明年3月,北京将在餐饮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卫生部门将重点负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猪牛羊肉等。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餐饮企业所购鲜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进行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病死鲜肉或私自屠宰的鲜肉。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严禁使用。

同时,各区县卫生局须保证24小时信息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予以处置。若发现购进、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将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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