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畜产品安全:1.深入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猪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等,抽检对饲料、兽药及猪尿样。2.加强对企业、养殖场(户)等宣传教育,并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明确第一责任人。3.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监管,做到每车必检,确保经定点屠宰场上市的生猪无“瘦肉精”残留。全市共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养殖企业2688家;签订承诺书1232份,发放材料1.32万份;培训人员1073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522人次;监测1653个场所;抽样2.12万份,至今未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