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编单位:
为了增强图片在《湖北省畜牧业志》中的直观、生动效果,以利更好地发挥其存史作用,依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及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的《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现向你们及全行业同仁广泛征集各历史时期湖北省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科研、教育等方面的资料图片。为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图片的征集断限
上限1949年,之前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图片也在征集之列;下限2010 年12月31日。
二、图片的征集种类
包括数码照片、传统照片、宣传画册等。数码照片,要求数码相机配置在400万像数以上;传统胶卷照片,冲晒尺寸在3R以上,光面;宣传画册,印刷清晰,所要图片无划痕。
三、图片的征集要求
1.图片收录要以是否具有资料价值为原则,无存史价值的图片一律不收。
2.图片真实,主题明确,图像清晰,要素齐全。图片说明的编写,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等。
3.图片无广告色彩。除人物传外,无个人标准像,人物工作照片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和代表性。
4.努力挖掘20世纪50-80年代的历史照片。
四、图片的征集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农业部主要领导在鄂视察活动的涉牧照片;
2.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基层单位视察畜牧兽医事业的照片;
3.农业部在湖北省召开的重大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照片;
4.反映畜牧业生产、流通、加工及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照片;
5.反映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及畜禽标准化规模饲养的照片;
6.反映湖北省地方特有的畜禽品种(包括育成新品种)、牧草品种资源和人工草场资源的图片,以及获得国优、省优畜产品称号的资料照片;
7.反映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工业饲料、机械化、信息化等新技术推广的照片;
8.反映具有创造发明意义的重大畜牧兽医科研成果的实物照片;
9.反映畜牧业重大事件,譬如抗灾保畜、扑灭重大疫情的照片;
10.反映湖北畜牧兽医事业对外开放的资料照片。
五、征集图片的选送
1.选送程序:承编单位收集的图片资料,须经本单位编委或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统一选送;社会上,个人收集的图片资料,可直接发送《湖北省畜牧业志》编辑室,一经采用,付给一定数量的酬金。
2.送交日期:这次图片征集活动,截止到2011年10月20日。
3.送交方式:图片选送者,一律先填写选送单(附后),连同征集的纸质图片、说明文字发送《湖北省畜牧业志》编辑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该编辑室电子邮箱。
《湖北省畜牧业志》编辑室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69号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邮政编码:430064
电子邮箱:gao_guoyou@sina.com
联系人:高国友 李复中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