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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五项措施积极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0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07

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莱西市畜牧兽医局早动手,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确保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主要采取5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青岛市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及时将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了能繁母猪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是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根据上级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莱西市及时转发了青岛市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在莱西市畜牧网上进行宣传公告。8月8日召开了由有关科室和各基层动监站站长参加的能繁母猪补贴会议,对能繁母猪补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时间、程序等。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了《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严肃能繁母猪补贴登记工作纪律的通知》,规定对明查暗访或群众举报的瞒报、虚报问题,经查属实的,每有一起(户),所辖各动监站站长给予罚款200元,负责所辖区域的动监站工作人员给予罚款500元,相关的责任人给予除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市纪委、检察部门依法处置。对明查暗访或群众举报的瞒报、虚报问题,经查属实的,每有一起(户),负责登记的村级防疫员,给予罚款500元,并立即解聘。对强迫、威胁登记人员给予瞒报、虚报的养殖场(户),经查,情况属实的,除消其享受登记补贴。

四是认真进行登记。为确保补贴不漏户、不漏畜,无虚报、瞒报、错报等情况的发生,8月5 日开始,由莱西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市基层动监站和村级防疫员,逐村、逐户、逐头进行登记。为做到工作扎实认真,要求登记母猪以耳标号为准。做到养殖户、村级防疫员、政府包村干部、基层动监站核查人员四步签字确认,要求于8月20日,登记工作全面结束,并在村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五是搞好监督检查。为加强对能繁母猪补贴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市政府督查室、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将于8月20日起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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