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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突出节点监控 强化畜牧业发展项目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5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9

在畜牧业发展项目上,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突出环节监管,强化畜牧业发展项目管理

在项目的立项、论证、公示、上报等环节,按项目要求,先由项目管理科室、财务、分管领导会同有关镇办、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提出立项项目并论证后,报主要领导初步审定,然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公示后上报。

在项目的建设、管理环节,由项目管理科室、分管领导按照立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时间要求,抓好项目建设的各项落实。

在资金使用管理环节,由项目建设单位写出书面资金使用拨付申请及项目建设进展的自查报告,属国家标准化改扩建项目的,报市财政局、畜牧兽医局审核,然后由市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牵头,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局财务、管理科室,按项目建设进度、标准要求,分阶段验收落实,写出验收整改报告并经验收人签字,一式四份,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畜牧兽医管理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各留存一份,经市畜牧兽医局和市发改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报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属青岛市下县支农项目的,由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等单位按上述程序进行资金使用管理。

在检查验收环节,项目建设竣工后,根据项目类别(国家标准化改扩建项目或青岛市下县支农项目)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改局、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项目建设要求、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拨付全部资金。

在责任追究方面,实行项目全程跟踪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对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并要认真落实项目全程跟踪检查。无论是在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建设、管理、资金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如出现弄虚作假、资金使用不当及其他问题的,对管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局纪检组负责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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