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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出台促进生猪生产八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0

中国政府网28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构建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这份通知首先提出要继续大力扶持生猪生产,包括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生猪饲养补贴制度、完善生猪良种繁育政策和扩大对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持。“十二五”期间,每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并视情况适当增加投资。

通知提出要切实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并完善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政策。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地方财政也要给予相应补助;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信贷和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担保贷款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同时,按照现行规定,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在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猪肉储备总量,要以增加活体储备为主,适当增加储备冻猪肉数量,中央和地方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通知在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制度、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以及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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