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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积极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30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维护良好的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提高我市种畜禽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莱西市畜牧兽医局于7月23日-28日组织对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一、检查内容

1、持证依法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
2、引种、供种情况;
3、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情况;《山东省种畜禽合格证》规范用证情况;
4、《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落实情况;
5、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设和制度规范上墙情况;
6、畜禽育种、疫病防治、用料、用药、饲养原始记录、资料、档案建立情况;
7、办公场所、生产场区布局、卫生防疫和环境卫生情况。

二、、检查方法

由市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种畜禽执法人员成立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种畜禽场全部到场进行实地检查,依据《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家畜人工授精的单位、个人进行检查,对违犯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各基层动监站负责通知辖区内种畜禽场做好应检准备,并参与所辖区域内种畜禽场的检查。

三、目标与要求

1、通过检查,进一步整顿、理顺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业,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2、督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审验继续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尽快申请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而转产、停产、关闭的和经检查确定为“不合格”经整改不达标的种畜禽场,将上报上级管理部门给予注销其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

3、依法查处无证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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