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分析《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加强兽药监管的工作措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1〕33号)要求,近期我委将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重点调研五个方面:一是《条例》总体执行情况;二是近年来兽药监管制度创新有关情况;三是各市、县(市、区)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四是2010年以来违反《条例》案件查处情况,尤其是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五是贯彻《条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分析《条例》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内部条文间的衔接性,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问题,提出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以各市组织调研为主。我委将根据各地调研情况,选择部分市、县兽药管理部门、监督执法部门、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的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
三、调研要求
请各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调研,总结相关情况,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2),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孙长华、周春红,电话:025-86263353、86263352、86263057(传真),电子邮箱:jssy2010@163.com
附件:1.各市、县(市、区)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表
2.2010-2011年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苏农办牧[2[1]..1.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