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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六部门合力围剿“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1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93

 

深圳六部门合力围剿“瘦肉精”

销售、使用“瘦肉精”将被列进“黑名单”,甚至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本月起至明年2月,深圳六大部门将从药品源头到餐桌等环节重点整治生猪、肉牛、肉羊等肉品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将被列进“黑名单”,甚至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昨日,深圳市食安办发布了《深圳市“瘦肉精”整治方案》。本月起至明年2月,深圳六大部门将从药品源头到餐桌等环节重点整治生猪、肉牛、肉羊等肉品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将被列进“黑名单”,甚至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深圳市“瘦肉精”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科工贸信、市场监管、农业、药监、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六大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管、科工贸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

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农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农业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科工贸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含“瘦肉精”或来源不明肉品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出口肉品相关备案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原料、未按规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其出口。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销售使用“瘦肉精”的典型案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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