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以来,我市连续普降大暴雨,暴雨导致了全市江河湖水猛涨,引发了多处道路毁损、山体滑坡、塌陷、岩体崩塌、泥石流灾害,全市养殖户受灾达937户,倒塌圈舍30896平方米,畜禽死亡达34477头(只),其中死亡生猪1645头,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2214.75万元。全市畜牧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畜牧业抗洪救灾、查灾和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
一是认真搞好核灾报灾工作。各县区迅速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养殖场对灾情进行及时核查,并实事求是地作好汇总、统计工作,不虚报、瞒报。
二是扎实搞好抗灾救灾工作。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养殖场(户)认真开展抗灾救灾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物质上对受灾较严重场(户)的支持,确保把灾后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是加强领导。各地对本次灾情高度重视,班子成员、专业技术人员分块包干,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短期内搞好灾后生产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