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五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大理州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大理州兽药GSP实施方案》,各县(市)根据方案要求,正稳步推进兽药GSP工作。
各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均按要求成立了兽药GSP工作组,细化方案,明确职责,有序开展兽药GSP工作。一是摸清底子。各县(市)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包括个体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州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和下步拟开展兽药经营的企业共有869户;二是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全州共印发兽药GSP宣传资料1959份,多数兽药经营企业基本都知道了经营兽药必须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全州以不同形式开展兽药GSP相关知识培训17期,培训826人次,521人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截止目前,已有十个县(市)开展了兽药GSP工作培训;四是加强督促指导服务。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兽药GSP检查员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指导开展好宣传培训工作,为2012年3月1日强制实施兽药GSP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