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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畜牧局要求:养殖户如实记录饲料兽药来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1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12

2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饲喂活畜的违法行为,我省正式发布了《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我省将以生猪、肉牛、肉羊收购贩运、屠宰环节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开展养殖环节整治行动,健全养殖场(小区、大户)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行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牲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活畜来源和销售去向等收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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