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为做好新版动物检疫证明的启用工作,武汉市认真筹划,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启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全面理顺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积极督促区级依法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蔡甸、新洲等12个区均已通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所,确保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机构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二是制定“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办法”。明确全市统一订购、逐级领取、登记备案、网络系统管理程序等程序。
三是签发跨省动物检疫证明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将全市12名签发动物检疫证明A证(跨省)人员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统一向社会公示。
四是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培训。组织各区举办“新版检疫证明填写和应用规范”培训班,对全市动物检疫证明签发人员进行轮训,
明确要求对免疫证、耳标不全的动物不予以检疫出证,限制其流通。严禁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