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畜牧局、各直管县(市)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9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展开立体式全方位密集型宣传造势工作。以宣传执业兽医考试相关政策、考试的作用意义、考试报名的条件和时间要求等为主要内容。
二修订完善考试各项规章制度。要在去年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中需要修订完善的地方抓紧修订完善,切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健全考试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各省辖市畜牧局、县(市)畜牧局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完善考试管理机构、充实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一发布考试信息
农业部和省畜牧局都已发布考试公告,各市、县畜牧局要在6月25号前,将农业部和省局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等考试信息通告辖区内考生。
二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今年实行考生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7月18日至7月29日)到本人选定的考点确认报名资格,并提交农业部规定的有关材料。各考点应设立考试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考试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省局考试咨询电话:0371-65778775, 65778772。
三、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一落实考试地点。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区根据各考点报名情况和区域规划确定承担考试的考点,今年原则上不足500人的考点不单独设置考试地点。各考点接到考区确定为承担今年考试的考点后,抓紧落实考试地点(一般为学校)。考试地点要尽可能选择承担过高考、医学考试或司法考试等国家考试的学校。
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承担考试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试保密规定,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交接、运送、保管、领取、分发、封装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抓紧确定符合保密要求的试卷、答题卡存放场所,考试期间要安排不少于两人专门看守。要确定专人负责考试过程中各环节保密工作,试卷、答题卡各交接环节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详细填写交接记录。
三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承担考试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络和沟通,共同做好考试现场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电信电力服务,维护考试秩序,及时稳妥处理好妨碍考试正常开展的各种事件。
四严肃考风考纪。承担考试的考点要加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加强监考员的培训和监管,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行为,杜绝考场集体舞弊事件发生,要在考前完成对监考员监考纪律、监考程序等方面培训。
四、加强考试组织领导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纪律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省辖市畜牧局要根据承担考试工作任务细化考试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做好考试应急事件处理。各市、县畜牧局要加强应急准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消除各类考试突发事件影响,树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良好形象。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辖市畜牧局应及时将本考点考前宣传、考生报名、考务培训、考试组织、考务管理等方面信息报省局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报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赵化峰、董宁
电 话:0371-65778772
0371-65778775
传 真:0371-65778772
0371-65778876
附件: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进度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畜牧业 执业兽医 考试 通知
抄报: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
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进度表
考务环节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宣传发动 | 6月10日-25日 | 在当地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上宣传执业兽医考试的信息,召开有关考试工作会议 | 考区、考点办公室、县(市)畜牧局 |
考生报名信息系统测试 | 6月10日-20日 | 模拟网上报名、考务信息管理操作 | 考区、考点办公室 |
6月20日-25日 | 完成网上报名相关系统参数设置 | ||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 6月25日-7月9日 | 考生网络报名、报名咨询 | 考生、考区、考点 |
7月18日-29日 | 考生现场确认,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 考点办公室 | |
巡视各报名确认现场 | 考区办公室 | ||
8月1日-5日 | 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并将报名材料和报名费报送考区办公室 | 考点办公室 | |
8月8日-8月19日 |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 考区办公室 | |
考试地点确定 | 8月1日-5日 | 确定考试地点,通知相关的考点办公室落实具体考试地址。 | 考区办公室 |
8月5日-25日 | 落实具体考试地址,将考试地址和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办公室 | 考点办公室 | |
准考证打印 | 9月24日-10月15日 | 生成和打印准考证 | 考生 |
考试相关信息报送 | 8月25日-9月9日 | 各考试地点上报考点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上报考试地点名称、地址及设置的考场个数等信息 | 考点办公室 |
9月13日-16日 | 报送试卷用量;考区办公室接收试卷地址、接受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拟接收试卷时间; | 考区办公室 | |
考前督导 | 10月3日-7日 | 考前考务工作落实及考场设置情况 | 考区办公室 |
试卷、答题卡的接受 | 10月10日-12日 | 考区接收试卷(答题卡) | 考区办公室 |
10月12日-15日 | 考点接收试卷(答题卡) | 考点办公室 | |
考试组织实施 | 9月30日 | 考区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 考区办公室 |
10月3日 | 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考区办公室备案 | 考点办公室 | |
10月15日 | 布置考场 | 考点办公室 | |
10月14日-15日 | 安排值班 | 考区、考点办公室 | |
10月16日 | 举行考试 | 考区、考点办公室 | |
答题卡回送 | 10月17日12点前 | 答题卡送至考区 | 考点办公室 |
10月17日-18日 | 答题卡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办公室 | |
破损试卷回送 | 10月17日-18日 | 破损试卷送至考区 | 考点办公室 |
10月18日 | 破损试卷随同答题卡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办公室 | |
试卷销毁 | 10月17日-18日 | 试卷清点收齐全部销毁;备用卷和未启封试卷须全部回收到考区办公室 | 考点办公室 |
10月18日-19日 | 审核、清点后统一销毁 | 考区办公室 | |
违纪处理情况统计 | 10月17日-21日 | 统计、上报考生作弊处理情况 | 考点办公室 |
10月24日-26日 | 汇总、确认考生作弊处理情况,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办公室 | |
考务总结 | 10月30日 | 考试考务工作总结 | 考区、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