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季度以来,莱西市畜牧兽医局根据《青岛市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1年进口新城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青牧字〔2011〕3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11〕9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与兽药产品质量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莱西市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牧字[2011]47号)等一系列关于兽药市场专项整治的文件、通知,落实了专项整治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效果,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田树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吕东君任副组长,兽药饲料管理科、基层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兽药饲料管理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督管理。下发了《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督管理的通知》(西牧字〔2011〕31号),积极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到5月底,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栏奶牛、肉牛100头,年出栏生猪1000头,存栏蛋鸡5000只、肉鸡20000只以上)全部建立健全了监管联系卡、兽药饲料购入和使用记录、畜禽养殖档案、监管档案,全部签订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用料承诺书,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发放安全用药用料和杜绝食品非法添加告知书。
四是积极推进兽药GSP的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兽药经营企业加快硬件的建设与改造,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及各种记录等,尽快达到GSP要求标准,争取尽快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验收。到目前,新上报申请材料的兽药经营企业达到35家。
五是加强了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使用合同规定的厂家、品种和数量购进疫苗,严禁私自改变进货厂家、进货品种和进货数量。对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销单位和允许自购疫苗的一体化企业及疫苗供应商,全面进行备案登记。加大了对兽药经营企业非法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了私自购进、销售疫苗的现象,做到了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经营,保证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施兽药GSP和迎接省局的兽药质量交叉检查,二季度,共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572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8个次,兽药经营企业294个次,规模养殖场(小区)605个次,没收假劣兽药2257支(瓶)+11.2公斤,价值2492.5元,进一步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